记者近日在安徽、河南、江苏等多地发现,一些新建办公楼被长期空置,还有一些办公楼项目长时间停工“烂尾”。这些“休眠”的办公楼造成公共资产巨大浪费,如何科学合理地处置考验着当地政府执行中央政策的决心和能力。
“气派”办公楼成放羊场
记者日前在安徽萧县县城东部新城区的一座小山脚下,看到一片在建的建筑群,中间一座6层的主体建筑,四角4栋副楼,楼前的广场两侧,对称分布着8栋楼房,这十几栋建筑均已封顶,却未见有人后续施工。工地上杂草丛生、建材散落、脚手架锈蚀,楼间猫狗出没,甚至有人在此放羊。看工地的丁大爷说,工地已停工快两年,原因“不知道”。
萧县知情人士介绍,这片建筑为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任上规划的“政务新区”,是县委、县政府等四大班子及十几个县直单位的新办公大楼。工程于2009年开工,2012年年中封顶,原定装修后年底入住,不料其时毋保良因贪腐问题落马,导致工程受影响停工,此后又遇上“中央禁令”,遂搁浅至今。
记者近期调查发现,全国多地出现类似的新建办公楼“停工闲置”现象。如位于河南省遂平县107国道旁的“创业大厦”,占地127亩,投资1.2亿元。这组高约10层的楼群主体工程已经封顶,但已停建一年多。
经了解,停工的“创业大厦”,实为借企业之名新建的政府办公楼。该县高新区投资公司董事长赵宏介绍,此项目因“违反规定”,于2013年5月停工。“老放着是一个浪费”,但如何解决,要看上级领导安排。
多数超标或手续不全
中央出台“5年内不得新建办公楼”禁令,为何会有一批在禁令出台前已开工或建成的办公楼停工乃至闲置浪费?记者调查发现,这些办公楼多数面积超标或审批手续不全,迫于中央禁令和舆论压力,停工或闲置。
如湖北房县新建的行政中心建筑群,超过上级批复建筑面积近1800平方米,超批复投资预算2600多万元。黑龙江某县县政府大楼2005年投入使用,仅8年后,该县又在新城区盖起了几栋新办公楼,且存在面积超标。
另一类停工原因是审批手续不全。如安徽萧县新政府大楼未按规定经省政府审批,而是2008年与房地产商安粮集团达成协议,由其以“安粮皖北大厦”的名义先垫资代建,计划建成后再用老政府大楼地块置换。遇上“中央禁令”后,这种“打擦边球”的做法就难以通过审查,形成“烂尾”。
既为“避风头”也在观望
记者调查发现,多处新办公楼停工或闲置,既为“避风头”,也是在观望中央政策的长远走向。一些地方政府存在侥幸心理,对新大楼“心有不舍”,希望“风头过后再启用”;另一些则因确实存在用房困难,希望有机会“转正”。如记者实地走访的萧县老县政府办公大楼,建于1978年,仅3层,存在“几个部门挤一间办公室、5个人用4张办公桌”等现象。
江苏南京市六合区冶山镇办公大楼同样老旧,为此该镇兴建了新办公大楼,但闲置至今没敢使用。该镇一位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风声这么紧,哪敢搬进去呀,等镇改成街道了,估计就能搬了吧。”
及时处置“休眠”楼 消除“观望风”
记者采访了解到,新建办公楼“停工闲置”造成双重浪费:一方面是国有资产闲置浪费;另一方面,在建工程停工缺乏维护易损坏。
多名受访干部、群众、专家提出,多地新建办公楼因中央禁令而“停工闲置”,但“既没处理楼、也没处理人”,尤其一些明显用途不当的迟迟未处置,使政策未完全落到实处,权威性受质疑。
他们建议,由中央政府牵头,对各地“停工、僵持、闲置”的新建办公楼进行排查、统计、审核、处置,使其从“休眠”状态重回公众视野,纳入依法依规处置的轨道。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马国贤认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停工的新建办公楼进行鉴定,合规合理的续建、使用,不合规的改造后转用于其他社会事业,或以出租、拍卖等方式处置,盘活资产、避免浪费。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慈衔�,对违规的新建办公楼,无论是转用途还是拍卖,一定要向社会公布;对违建的决策者,亦要给予处分、降职等处理。“要向社会释放信号,中央是动真格的。让想投机取巧的人知道,违规的楼堂馆所,盖了也白盖!”她说。
湖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袁柏顺指出,及时处理一些明显违规办公楼和违规人员的同时,要通过制度和问责,避免这些办公楼在“风头过后”重新启用,要让违规者在豪华办公楼内“坐不住”,确保中央政策的落实和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