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浙江音乐学院/艺术类
招生信息
招生人数:61人
招生对象:全国
学 制:四年
学 费:10350 元/年
考试类型:校考
备 注:
详细招生计划:流行演唱 30、流行钢琴(流行、爵士)3、电子管风琴 4、手风琴 3、萨克斯管 7、爵士鼓 4、古典吉他 3、流行吉他 4、低音吉他(电贝司)2
符合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2018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报考须知:
1.考生报名须提供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合格证明。
注:非浙江省考生须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招考方向)对应的所在省统考(联考)合格证;考生所在省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专业(招考方向),或所在省未做相关要求的,考生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请考生自行了解所在省招生政策。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造成我院专业校考成绩无效,进而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浙江省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
2.我院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三位一体”招生专业),每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招考方向)。其中,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音乐表演(西洋乐器演奏)、音乐表演(流行音乐)、音乐表演(指挥)、音乐学(师范)专业(招考方向)的考生,只能在招生计划栏所列相应类别中选择一项,不可兼报。
3.各地考生必须统一参加我院在杭州组织的专业校考,专业校考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考试,初试合格方可进入复试。收费按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批准项目与标准执行,每人每次收费 110 元。缴费完成后,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均不予退还。
考生初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自助上传证件照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网上自助打印专业准考证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缴费。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照网页提示和简章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凡有下列情况者,考生填报的所有信息不得再进行更改:(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网上缴费成功。
凡考生未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及缴费手续,或不按要求报名,因误填、错填、漏填、填报虚假信息、填报内容不符合要求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信息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所在城市:杭州
报名时间:2018-01-12 至 2018-02-10
报名地址:http://zs.zjcm.edu.cn
考试时间:2018-02-28 至 2018-03-05
考试地点:浙江音乐学院(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
周边住宿:点击查询考点周边住宿
考点须知:
网上缴费时间:2018 年 2 月 1 日 10:00——2 月 11 日 15:00 自助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 年 2 月 25 日——2 月 27 日 初试考试时间:2018 年 2 月 28 日——3 月 5 日 初试合格的考生,必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至我院现场办理复试确认、报考审核、缴费、领取复试准考证等手续。复试名单及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浙江音乐学院官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未按时办理复试相关手续、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 (1)校考初试准考证原件;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需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3)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 术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所在省有组织相关专业统考(联考)的,须提供所在省专业统考 (联考)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8 年 3 月 9 日 9:00——16:00 复试考试时间:2018 年 3 月 10 日——3 月 12 日
考试安排
流行音乐
▲专业初试
●流行演唱:自选歌曲三首,现场抽取其中一首演唱。
●流行钢琴演奏:自选古典作品两首,其中一首必须为复调作品。
●电子管风琴演奏
①自选复调作品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必须使用考场提供乐器:YAMAHA ELS-02C 、吟飞 RS1000e 两种型号。
●手风琴演奏
①自选巴洛克时期复调作品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萨克斯管演奏
①自选古典练习曲或爵士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现代乐曲或爵士乐曲一首。
●爵士鼓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爵士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必须自带 CD 伴奏。
注:军鼓、爵士鼓(五鼓配置连镲片和双踏),必须使用考场提供乐器,鼓棒自备。
●古典吉他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仅提供脚凳,自备演奏乐器、琴托或其他专业设备。
●流行吉他演奏
①自选电吉他布鲁斯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指弹吉他练习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Maishall JCM900)
●低音吉他(电贝司)演奏
①自选一个调两个八度音阶、琶音。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AMPEQ SVT-4 PRO)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 划定初试合格名单原则:
流行演唱按不高于演唱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流行乐器演奏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 5 倍分别划定,且初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专业复试
(1)●流行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不得与初试填报曲目相同。
●流行钢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②自选流行作品或爵士作品一首。
注:必须使用考场提供乐器:KORG M3
●电子管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必须使用考场提供乐器:YAMAHA ELS-02C 、吟飞 RS1000e 两种型号。
●手风琴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萨克斯管演奏
①自选古典练习曲或爵士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现代乐曲或爵士乐曲一首。
●爵士鼓演奏
①军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②爵士鼓: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注:军鼓、爵士鼓(五鼓配置连镲片和双踏),必须使用考场提供乐器,鼓棒自备。
●古典吉他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仅提供脚凳,自备演奏乐器以及琴托或其他专业设备。
●流行吉他演奏
①自选电吉他音阶练习曲或琶音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电吉他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Maishall JCM900),效果器自备。
●低音吉他(电贝司)演奏
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乐曲一首。
注:考场提供考试音响播放和扩音设备(AMPEQ SVT-4 PRO),效果器自备。
(2)乐理(考试时间 60 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B 级考试大纲。
(3)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B 级考试大纲。
注:
① 复试曲目不得与初试曲目相同。
② 演唱除 CD 伴奏外,可选择自弹自唱(伴奏乐器仅限钢琴、民谣吉他),吉他自带。
③ 乐器演奏的伴奏要求:初试除爵士鼓、流行吉他外,一律不使用伴奏(其中流行吉他指弹练习曲不得使用伴奏);复试手风琴、爵士鼓、古典吉他不使用伴奏,演奏其他乐器的考生本人如需伴奏,请自带伴奏 CD 光盘,光盘内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④ 流行钢琴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爵士鼓演奏专业考生在初试、复试阶段必须使用考场提供乐器,不得自带乐器。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 100 分)=初试演唱(奏)成绩;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100 分)=复试演唱(奏)成绩。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过关合格线按流行音乐
招考方向独立划定,原则上乐理、视唱练耳两门单科成绩均达到 60 分为过关合格。如该招
考方向考生乐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达到 60 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招考方向复试人数的 80%,则下调单科合格分数线至该科合格人数达到该招考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 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流行演唱按不高于演唱招生计划数的 3 倍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流行乐器演奏按不高于各乐器招生计划数的 4 倍分别划定,且专业校考成绩不低于 70 分。
考试注意事项:
(1)初、复试考生均凭专业校考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2018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原件参加考试,缺一不可。
(2)音乐表演专业(除指挥招考方向外)、音乐学专业的《乐理》、《练耳》两门笔试科目采用标准化试卷形式考试,考生须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请自备2B 铅笔、钢笔、橡皮等文具。
(3)考生不得缺考任何一项考试内容,否则专业校考成绩视为无效。
(4)考生考试所需乐器:①钢琴由学院提供;②考试规定必须统一使用考场提供乐器的,考生不得使用自备乐器;③其余乐器由考生自备。详情参阅下文中各专业考试规定。
(5)在考试中,评委有权指定考生作片断表演;所有参加演唱、演奏考试的考生必须全部背谱演唱、演奏;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不得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初、复试考试曲目以网上报名时填报内容为准,不得更改,凡在考场内认定曲目不符合本简章公布考试要求的,该科目按零分计算。
(7)参加专业考试时,不得化浓妆、不得穿演出服、不得穿高跟鞋。
(8)考生必须按照我院专业校考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迟到十五分钟后,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补考,其中视唱练耳的听音笔试考试开始后,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听音笔试考试中途不得离场;无法准时参加考试的,我院不做时间协调。
(9)凡使用 CD 光盘伴奏的考试项目(包含演唱、演奏、舞蹈),光盘中一律不得含有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遇光盘无法播放的情况,考生须做无伴奏表演。
录取规则纠错
录取原则:文化过线专业排名
录取方式:
(一)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原则: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学(师范)五个本科专业,我院均自行划定高考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的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方式:
报考我院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舞蹈编导专业,取得我院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专业校考成绩同分的考生:音乐表演专业依次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依次按《歌曲写作》、《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三位一体招生方式除外)依次按《作品表演》、《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舞蹈编导专业依次按《命题编舞》、《舞蹈即兴》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老师提示
1.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方可填报我院志愿;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考生,须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志愿填报的规定报考浙江音乐学院,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
2.我院各招生专业(招考方向)文理兼招,文化课不设单科分数线,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3. 考生可于 2018 年 4 月 15 日后登陆 浙 江 音 乐 学 院 招 生 网 站http://zs.zjcm.edu.cn,凭考生身份证号、校考准考证号查询专业校考成绩,自助打印专业校考成绩单。